湖南湘乡市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及销售“问题泥鳅”的案件进行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陈某等5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法院还决定对非法生产的“问题泥鳅”没收,并公开销毁。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水产品时要提高警惕,确保食品安全。
<p><strong>目录导读:</strong></p><ol type="1"><li><a href="#id1" title="关键词:">关键词:</a></li></ol><p style="text-indent:2em;">非法捕捞“问题泥鳅”案涉案金额逾7千万</p><p style="text-indent:2em;">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平台销售违法捕捞的水产品案件,经过近半年的艰苦调查和法庭审理,法院认定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犯有非法捕捞、收购、运输、贩卖水产品的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同时并处罚金50万元。</p><p style="text-indent:2em;">这一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湖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行动,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湖南省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此次案件的判决,不仅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也为其他类似的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p><p style="text-indent:2em;">在此次审判中,法院还对被告人进行了认罪悔罪教育,要求他们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安全,通过这次案件的审理,湖南省正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保护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p><h2 id="id1">关键词:</h2><p style="text-indent:2em;">- 湖南</p><p style="text-indent:2em;">- “问题泥鳅”</p><p style="text-indent:2em;">- 涉案金额逾7千万</p><p style="text-indent:2em;">- 法律法规</p><p style="text-indent:2em;">- 环境保护</p><p style="text-indent:2em;">- 刑事审判</p>湖南“问题泥鳅”涉案金额逾7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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